• 索 引 号:XM00204-0200-2017-018
  • 发布机构:鼓浪屿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17-08-05
  • 文 号:
  • 主题分类:财政决算
  • 载体类型:电子版
  • 公开方式:网上公开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教〔201717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景区的详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景区内的各项建设。

(二)负责景区内居民点的建设管理和岛上直管公房管理、维护修缮。

(三)保护景区内的名木古树、植被园林、海域沙滩和文物古迹等风景名胜资源。

(四)维护景观环境和自然风貌,做好旅游市场的开发管理,做好风景旅游区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鼓浪屿申遗及整治提升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鼓浪屿管委会机关

行政机关

34

31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13

10

鼓浪屿房屋管理所

行政机关

5

5

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经费自给事业单位

87

8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年,也是鼓浪屿申遗迎接考察评估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鼓浪屿管委会坚持以确保2017年申遗成功为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奋发进取。一年来,鼓浪屿申遗筹备工作进展顺利、空间环境大幅优化、旅游服务持续提高、干部作风明显提升,顺利完成了国际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和文本审查环节,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顺利完成申遗现场迎检工作。按期完成申遗文本的编制并递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质完成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修缮保养工程;广泛开展鼓浪屿核心文化价值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

(二)全面整治环境秩序。开展重要街巷、重点公园的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市容市貌,全面启动缓冲区、天际线、第五立面、建筑外立面及全岛环境整治;强化综合管理,建立应急突发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开展鼓浪屿公房管理、信用管理、业态提升等实际需求的专项立法研究。

(三)凸显琴岛文化内涵。挖掘整理鼓浪屿突出普遍价值,逐步建成文化展示体系;创新文化产业扶持措施,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大力扶持民间文化社团和鼓浪屿特色的音乐、美术、诗歌、体育等文化活动;营造特色文化氛围,鼓励居民商家设立社区博物馆建设、举办家庭音乐会,常态化举办鼓浪屿音乐厅天天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大型文化赛事,烘托岛上的文化氛围。

(四)持续优化景区旅游服务。继续推进“智慧鼓浪屿”建设,实现国有核心景点门票电子化;实现申遗核心要素语音导览服务,增加码头国有景点重点区域无线WIFI全覆盖,实现游客对景区智能化的旅游体验;逐步完善旅游服务配套,建成游客中心呼叫中心系统,为游客提供24小时旅游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集聚社会各界力量持续提升,坚持“申遗为民、申遗惠民”的工作思路,加大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群众利益协调力度。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合力共同推进鼓浪屿整治提升及申遗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5,044.00万元,本年收入50,594.28万元,本年支出47,452.1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503.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683.0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0,594.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3,396.35万元,增长194.1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9,602.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39.06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0.09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47,452.1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807.67万元,增长100.6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625.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9.55万元,公用支出485.93万元。

2. 项目支出43,804.4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22.18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7,119.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094.37万元,增长104.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文物保护支出649.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00.69万元,增长1231.4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面开展全岛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进行修缮、维护与展示利用工作,故支出较上年显著增加。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3.6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8.51万元,下降72.93%。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统一规定,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机构代发。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65万元,下降91.85%。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统一规定,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机构代发。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3.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93.37万元,因2016年实行工资改革, 2015年度此项无金额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9.99万元,因2016年开始实行工资改革, 2015年度此项无金额支出。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7.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7.54万元,因2016年开始实行工资改革, 2015年度此项无金额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4.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6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38万元,下降9.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4.4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行政运行支出1010.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9.31万元,增长29.3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部门业务费纳入公用定额统筹支出,造成行政运行支出口径较上年增大,支出相应增加。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485.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78.62万元,增长40.6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鼓浪屿整治提升及申遗工作的关键之年,涉及全岛环境整治、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修缮及布展、重点历史街区立面整治等项目众多,相关专项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二)机关服务支出211.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09万元,增长47.32%,主要是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三)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8,967.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09.5万元,增长179.6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鼓浪屿整治提升及申遗工作的关键之年,涉及全岛环境整治、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修缮及布展、重点历史街区立面整治等项目众多,相关专项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一致。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61.16万元,支出决算36.97万元,完成预算的60.45%,同比下降9.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开支,进一步压缩运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主要是因迎接国际申遗专家现场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经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外办同意组团到遗产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鼓浪屿管理水平。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主要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国(境)开支,确保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24.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9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压缩公车运行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2%。主要用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9批次、接待总人数86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有关管理办法,建立单位内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压缩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8万元,比2015年增加62.83万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标准有所提高,补缴以前年度机关养老保险等,故支出数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8.1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8.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1.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