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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鼓浪屿景区厦门会晤公共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鼓浪屿景区厦门会晤公共安全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7年4月5日
鼓浪屿景区厦门会晤公共安全保障方案
根据《厦门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厦公管办[2017]13号)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管手段,全力支撑“厦门会晤”安保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策安全重大事项,以安全联动联席会议方式推动工作。按照《鼓浪屿景区安全分类检查办法》,健全安全综合检查督办工作机制。成立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小组,由内而外推动整体工作高效运转。
2.根据《鼓浪屿风景区安全综合检查督办工作机制》(厦鼓安〔2016〕19号)的要求,落实安全工作部署、隐患问题处理、检查督办成果运用和绩效考评措施,推动景区各相关单位建立配套机制。
3.按照《鼓浪屿景区安全管控联动预案》(鼓整治提升办〔2015〕4号)中明确的鼓浪屿景区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监管协调责任、属地公共安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其他责任,推动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工作,确保事件线索有效落地处置。
二、落实安全责任
(一)鼓浪屿管委会
按照厦安字【2016】28号通知要求,负责牵头协调厦门市、思明区各有关单位和驻岛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园林、文物、旅游场所、道路交通等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通讯联络,保持与市应急办、市各部门指挥部的联系。
1.管理处(安办):负责景区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数据调查、安全责任区分、隐患排查计划拟制、检查机制落实、日常工作协调和安全、环境重点问题督办。
2.规划处:负责鼓浪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质量、建设安全监管。
3.文保处:负责鼓浪屿核心要素点、文物、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虫蛀、防违建、防结构性损毁等工作。
4.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景区旅游活动、场所安全协调检查、旅游管理督查、旅游服务投诉处理、游览区域旅游市场(价格、质量)监督。
5.办公室:负责重大接待、重要活动安保方案制定、场地协调及随行综合安全保障工作协调。
6.财务处:负责内控机制健全和资金保障安全。
7.监察室:负责对违纪违规、懈怠工作、安全失职渎职等的纪律查处。
8.鼓浪屿房管所:负责公房公共安全管理、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加固工作和安全监管。
9.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负责鼓浪屿国有景点、园区、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旅游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海域救生、建设工地、简易工棚的管理工作;防护栏、基坑、围墙等方面的加固防范工作;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修复保障工作。
10.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点信息监测、数据归结和警报发出;负责鼓浪屿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和景区舆情监管,及时发布会晤期间安全工作信息。
11.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负责文物安全和所辖馆舍的防火、用电、防损害、防盗等工作。
12.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办公室:负责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13.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在建工程标准化施工和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从封闭施工、环保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申遗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安全管控,重点抓好物管、服务、防火、防盗、防损、防蚀、防破坏等工作。
(二)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
依责强化对鼓浪屿景区社区实施安全问题监督和处罚。负责鼓浪屿社区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的企业、仓库的排查整治工作;社区液化气和工业氧气的运载、装卸、存放和回收的监管工作;辖区的防火、防电和酒店、家庭旅馆、经营场所自身火患防治管理的工作;社区居民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社区化粪池疏浚清理;社区房屋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
(三)思明区公安分局鼓浪屿派出所
全面统筹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公共安全工作。加大摸排、合理布警,条块结合,联防联控,负责反恐应急处突;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查,主动、及时处置人员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拥堵、暴力抗法等问题;抓好监控监管,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旅游、执法或管理的负面事件;为城市管理执法、旅游质监等部门提供执法保障,打击压缩“野导”、“黄牛”;杜绝群体性、大规模事件。
(四)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
负责轮渡候船室、趸船、厦鼓客渡船海上航行的安全;落实实名制订票、乘船措施,加强码头管理和游客过渡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东渡邮轮中心码头、厦门轮渡码头及鼓浪屿等旅游、市民码头旅游交通组织有序;做好防火、防碰撞、防倾斜、防伤害、防群体性事件、防突发事件有效准备;强化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过渡。
(五)思明区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
负责鼓浪屿景区公共旅游基础设施(主要指道路、桥涵、公园、给排水、公共照明)的安全保障;负责社区雨污管沟、下沉箱的清理和沼气监管工作;破损路面、鼓浪屿环驳岸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修复和管理工作;鼓浪屿内涝点的监控、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鼓浪屿供电、供水、燃气、照明、综合管网抢修和恢复等工作;加强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防范点的巡查,配备好应急物资。
(六)思明区鼓浪屿环卫科
负责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加大公共厕所清洗力度,及时清运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垃圾,配合做好景区社区降尘治污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思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鼓浪屿绿化科
负责鼓浪屿公共绿地、山地公园、苗木古树、绿化美化彩化工作;做好树木修剪、高空悬挂物等的清理;处理病树、扶植倒伏树木;确保行人安全。
(八)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加强对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商户、门洞经营、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落地、行乞人员、违建工程等的巡查整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加大施工场所扬尘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巡查整治,对各类建设工程要求做到施工场地有防护网,进行封闭施工和湿式施工,建材堆放有序,及时清运土头和回填、修复路面。
(九)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鼓浪屿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和商业秩序规范,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加强打击无证售假售私、流动摆摊售假等行为。
(十)思明区旅游局鼓浪屿旅游质监所
负责加强无证导游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杜绝旅游负面事件发生。
(十一)厦门市烟草专卖局鼓浪屿烟草稽查大队
负责鼓浪屿烟草专卖稽查,规劝驱离处理流动假烟草,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国网厦门供电局鼓浪屿供电所
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供电(变)基础设施维护,市电调度、应急供电和供电系统安全保障。
(十三)厦门水务集团鼓浪屿水务班组
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源水质量安全、消防栓布局源水供给和供水系统设施运营及安全保障。
(十四)黄家渡边防工作站
负责黄家渡渡口社区生活码头船舶管理工作;负责鼓浪屿环海域安全监控,严防会晤期间小木船私运游客、冲滩上岸的危险行为;杜绝因海域管控不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
(十五)鼓浪屿消防中队
负责辖区消防,加强建筑、家庭旅馆、林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鼓浪屿好八连、武警厦门市支队
根据鼓浪屿景区社区防范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请求,调配力量,到达指定区域帮助疏散处突;共同维护鼓浪屿安全稳定。
三、大力整改隐患
运用景区208家一般性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成果(23家外资外商企业、46家内资企业、139家私营企业),对5个国有核心景点以及10个民营景点从类型、规模、空间分布、风险描述、管控措施等方面调查摸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如:15个景点共排查隐患56项(其中电气类隐患3项,消防类隐患46项,安全防护类隐患4项,警示标志标识类隐患3项);23家外资外商企业共排查隐患22项(其中电气类隐患1项,消防类隐患20项,警示标志标识类隐患1项);46家内资企业共排查隐患26项(其中电气类隐患2项,消防类隐患23项,警示标志标识类隐患1项);139家私营企业共排查隐患109项(其中电气类隐患9项,消防类隐患92项,安全防护类隐患3项,警示标志标识类隐患5项)。景区安委会办公室联合鼓浪屿街道安监站向国有景点、文化要素点及社区安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企事业发出整改通知书,4月20日前,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4月21日—5月15日期间,景区安办和街道安监站将在各相关企事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电气类隐患、消防类隐患、安全防护警示类等隐患,协同鼓浪屿供电所、鼓浪屿消防中队、区市政园林局、鼓浪屿派出所等单位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封堵漏洞;对检查中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企事业,要求其于5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相关企事业,将督促鼓浪屿街道安监站于6月10日前,依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理。同时,景区安办和鼓浪屿街道安监站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 “回头看”检查的方式,确保监管、防控到位。
四、加强统筹协调
1.根据景区社区公共安全防范的实际,围绕景区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反恐防暴,维稳摸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防范恶劣天气游客紧急疏散等安全应急体系和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等,景区安委会和鼓浪屿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密切配合,延伸治安管理和反恐工作的触角,提高重点事件预警的针对性和聚焦度,增强游客的安全感,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旅游、执法或管理负面事件。
2.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厦门会晤公共安全保障工作,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与管委会安办沟通协调,必要时与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3.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配合各职能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