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 发布日期:2017-02-28
  • 文 号:厦鼓安〔2017〕4号
  • 主题分类:应对信息
  • 载体类型:电子文档
  • 公开方式:网上公开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7年2月28日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开展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厦安办〔2017〕36号)的要求,结合鼓浪屿景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鼓浪屿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园林、文物、旅游场所、道路交通的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复产复工的监管。

(二)隐患排查治理部署落实情况。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部署,结合金砖会晤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部署情况。

(三)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环节是否符合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宣传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各相关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二)景区安办、鼓浪屿街道安监站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检查。

(三)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安全重点和薄弱环节,做好日常巡查、定期抽查。

(四)景区安办将于3月6日-7日对各相关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职责分工

(一)鼓浪屿管委会:负责牵头协调厦门市、思明区各有关单位和驻岛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园林、文物、旅游场所、道路交通等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管理处(安办):负责景区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数据调查、安全责任区分、隐患排查计划拟制、检查机制落实、日常工作协调和安全、环境重点问题督办。

2.规划处:负责鼓浪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3.文保处:负责鼓浪屿核心要素点、文物、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虫蛀、防违建、防结构性损毁等工作。

4.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景区旅游安全协调检查、旅游管理督查、旅游服务投诉处理、游览区域旅游市场(价格、质量)监督。

5.办公室:负责重大接待、重要活动方案制定、场地协调及综合安全保障工作。

6.财务处:负责内控机制健全和资金保障对接。

7.监察室:负责对违纪违规、懈怠工作、安全问题等的纪律查处。

8.鼓浪屿房管所:负责公房公共安全管理、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

9.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负责鼓浪屿国有景点、园区、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旅游安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海域救生、建设工地、简易工棚的管理工作;防护栏、基坑、围墙等方面的加固防范工作;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修复保障工作。

10.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点信息监测、数据归结和警报发出;负责鼓浪屿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和景区舆情监管,及时发布会晤期间安全工作信息。

11.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负责文物安全和所辖馆舍的防火、用电、防损害工作。

12.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办公室:负责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及防火防损害工作,确保旅游公共环境房屋安全。

13.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在建工程标准化施工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从封闭施工、环保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申遗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保洁工作,重点抓好防火、防盗、防损、防蚀、防破坏等工作。

(二)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依责强化对鼓浪屿景区社区实施安全问题监督和处罚。负责鼓浪屿社区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的企业、仓库的排查整治工作;社区液化气和工业氧气的运载、装卸、存放和回收的监管工作;辖区的防火、防电和酒店、家庭旅馆、经营场所自身火患防治管理的工作;社区居民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社区化粪池疏浚清理;社区房屋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

(三)思明区公安分局鼓浪屿派出所:全面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公共安全工作。加大摸排、合理布警,条块结合,联防联控,负责反恐应急处突;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查,主动、及时处置人员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拥堵、暴力抗法等问题;抓好监控监管,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旅游、执法或管理的负面事件;杜绝群体性、大规模事件。

(四)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负责轮渡候船室、趸船、厦鼓客渡船海上航行的安全;落实实名制订票、乘船措施,加强码头管理和游客过渡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东渡邮轮中心码头、厦门轮渡码头及鼓浪屿三个码头旅游交通组织有序;做好防火、防碰撞、防倾斜、防伤害、防群体性事件、防突发事件有效准备;强化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过渡。

(五)思明区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社区雨污管沟、下沉箱的清理和沼气监管工作;破损路面、鼓浪屿环驳岸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修复和管理工作;鼓浪屿内涝点的监控、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鼓浪屿供电、供水、燃气、照明、综合管网抢修和恢复等工作;加强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防范点的巡查,配备好应急物资。

(六)思明区鼓浪屿环卫科:负责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加大公共厕所清洗力度,及时清运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垃圾,配合做好景区社区降尘治污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思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鼓浪屿绿化科:负责鼓浪屿公共绿地、山地公园、苗木古树、绿化美化彩化工作;做好树木修剪、高空悬挂物等的清理;处理病树、扶植倒伏树木;确保行人安全。

(八)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对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商户、门洞经营、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落地、行乞人员、违建工程等的巡查整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加大施工场所扬尘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巡查整治,对各类建设工程要求做到施工场地有防护网,进行封闭施工和湿式施工,建材堆放有序,及时清运土头和回填、修复路面。

(九)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鼓浪屿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和商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加强打击无证售假售私、流动摆摊售假等行为。

(十)思明区旅游局鼓浪屿旅游质监所:负责加强无证导游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杜绝旅游负面事件发生。

(十一)厦门市烟草专卖局鼓浪屿烟草稽查大队:负责鼓浪屿烟草专卖稽查,规劝驱离处理流动假烟草,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国网厦门供电局鼓浪屿供电所: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供电(变)基础设施维护,市电调度、应急供电和供电系统安全保障。

(十三)厦门水务集团鼓浪屿水务班组: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源水质量安全、消防栓布局源水供给和供水系统设施运营及安全保障。

(十四)黄家渡边防工作站负责黄家渡渡口社区生活码头船舶管理工作;负责鼓浪屿环海域安全监控,严防会晤期间小木船私运游客、冲滩上岸的危险行为;杜绝因海域管控不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

(十五)鼓浪屿消防中队:负责辖区消防,加强建筑、家庭旅馆、林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鼓浪屿好八连、武警厦门市支队:根据鼓浪屿景区社区防范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请求,调配力量,到达指定区域帮助疏散处突;共同维护鼓浪屿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排查整治内容、区域和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入排查整改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护航金砖会晤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