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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金砖会晤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7年1月13日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金砖会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平安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厦安字【2016】28号关于印发《护航金砖会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结合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关于金砖会晤期间安保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问题,为金砖会晤顺利召开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围绕金砖会晤期间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深入细致的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达到重大隐患及时消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努力实现金砖会晤期间平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鼓浪屿景区金砖护航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鼓浪屿景区安委会主任(鼓浪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副主任(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思明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成员单位:
1.鼓浪屿管委会机关、所属单位主要领导
2.思明区住岛有关局办单位、鼓浪屿街道办事处、鼓浪屿街道安监站
3.市直条条住岛企事业单位
4.鼓浪屿驻军单位主要领导
(二)成立鼓浪屿景区安全环境数据调查工作组
组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鼓浪屿管委会管理处长)
副主任:景区安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员单位:住鼓浪屿所有的党政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及民营企业、社会团体
(三)领导小组、工作组同设一个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景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管委会管理处长)
副主任:景区安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员:住岛各有关单位领导
联系人:陈轶(15960286592)
四、排查范围及内容
鼓浪屿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园林、文物、旅游场所、道路交通的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宣传培训以及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五、安全责任
(一)鼓浪屿管委会:按照厦安字【2016】28号通知要求,负责牵头协调厦门市、思明区各有关单位和驻岛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景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园林、文物、旅游场所、道路交通等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通讯联络,保持与市应急办、市各部门指挥部的联系。
1.管理处(安办):负责景区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数据调查、安全责任区分、隐患排查计划拟制、检查机制落实、日常工作协调和安全、环境重点问题督办。
2.规划处:负责鼓浪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3.文保处:负责鼓浪屿核心要素点、文物、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虫蛀、防违建、防结构性损毁等工作。
4.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景区旅游安全协调检查、旅游管理督查、旅游服务投诉处理、游览区域旅游市场(价格、质量)监督。
5.办公室:负责重大接待、重要活动方案制定、场地协调及综合安全保障工作。
6.财务处:负责内控机制健全和资金保障对接。
7.监察室:负责对违纪违规、懈怠工作、安全问题等的纪律查处。
8.鼓浪屿房管所:负责公房公共安全管理、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
9.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负责鼓浪屿国有景点、园区、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旅游安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海域救生、建设工地、简易工棚的管理工作;防护栏、基坑、围墙等方面的加固防范工作;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修复保障工作。
10.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点信息监测、数据归结和警报发出;负责鼓浪屿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和景区舆情监管,及时发布会晤期间安全工作信息。
11.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负责文物安全和所辖馆舍的防火、用电、防损害工作。
12.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办公室:负责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及防火防损害工作,确保旅游公共环境房屋安全。
13.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在建工程标准化施工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从封闭施工、环保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申遗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保洁工作,重点抓好防火、防盗、防损、防蚀、防破坏等工作。
(二)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依责强化对鼓浪屿景区社区实施安全问题监督和处罚。负责鼓浪屿社区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的企业、仓库的排查整治工作;社区液化气和工业氧气的运载、装卸、存放和回收的监管工作;辖区的防火、防电和酒店、家庭旅馆、经营场所自身火患防治管理的工作;社区居民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社区化粪池疏浚清理;社区房屋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
(三)思明区公安分局鼓浪屿派出所:全面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公共安全工作。加大摸排、合理布警,条块结合,联防联控,负责反恐应急处突;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查,主动、及时处置人员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拥堵、暴力抗法等问题;抓好监控监管,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旅游、执法或管理的负面事件;杜绝群体性、大规模事件。
(四)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负责轮渡候船室、趸船、厦鼓客渡船海上航行的安全;落实实名制订票、乘船措施,加强码头管理和游客过渡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东渡邮轮中心码头、厦门轮渡码头及鼓浪屿三个码头旅游交通组织有序;做好防火、防碰撞、防倾斜、防伤害、防群体性事件、防突发事件有效准备;强化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过渡。
(五)思明区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社区雨污管沟、下沉箱的清理和沼气监管工作;破损路面、鼓浪屿环驳岸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修复和管理工作;鼓浪屿内涝点的监控、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鼓浪屿供电、供水、燃气、照明、综合管网抢修和恢复等工作;加强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防范点的巡查,配备好应急物资。
(六)思明区鼓浪屿环卫科:负责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加大公共厕所清洗力度,及时清运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垃圾,配合做好景区社区降尘治污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思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鼓浪屿绿化科:负责鼓浪屿公共绿地、山地公园、苗木古树、绿化美化彩化工作;做好树木修剪、高空悬挂物等的清理;处理病树、扶植倒伏树木;确保行人安全。
(八)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对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商户、门洞经营、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落地、行乞人员、违建工程等的巡查整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加大施工场所扬尘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巡查整治,对各类建设工程要求做到施工场地有防护网,进行封闭施工和湿式施工,建材堆放有序,及时清运土头和回填、修复路面。
(九)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鼓浪屿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和商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加强打击无证售假售私、流动摆摊售假等行为。
(十)思明区旅游局鼓浪屿旅游质监所:负责加强无证导游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杜绝旅游负面事件发生。
(十一)厦门市烟草专卖局鼓浪屿烟草稽查大队:负责鼓浪屿烟草专卖稽查,规劝驱离处理流动假烟草,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国网厦门供电局鼓浪屿供电所: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供电(变)基础设施维护,市电调度、应急供电和供电系统安全保障。
(十三)厦门水务集团鼓浪屿水务班组:负责鼓浪屿景区社区源水质量安全、消防栓布局源水供给和供水系统设施运营及安全保障。
(十四)黄家渡边防工作站负责黄家渡渡口社区生活码头船舶管理工作;负责鼓浪屿环海域安全监控,严防会晤期间小木船私运游客、冲滩上岸的危险行为;杜绝因海域管控不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
(十五)鼓浪屿消防中队:负责辖区消防,加强建筑、家庭旅馆、林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鼓浪屿好八连、武警厦门市支队:根据鼓浪屿景区社区防范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请求,调配力量,到达指定区域帮助疏散处突;共同维护鼓浪屿安全稳定。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划、动员部署(2016年12月—2017年2月底)
2017年1月底前,景区各单位要认真筹划,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月中旬,在全市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工作部署,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景区全面启动。
(二)自查自纠、整改隐患(2017年3月—7月底)
景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设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期间,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和鼓浪屿街道办安监站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对景区社区内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点,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封堵漏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
(三)全面督查、查缺补漏(2017年8月)
景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景区安委会和鼓浪屿街道办安监站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和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关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单位,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紧盯工作、严防死守(2017年9月至会晤结束)
景区安委会和鼓浪屿街道办安监站要针对景区内相关企事业的情况,落实区域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高密度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的方式,确保监管、防控到位;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金砖会晤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总结梳理、稳步提升(会晤结束后)
总结金砖会晤期间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景区各相关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切实抓紧、抓好金砖会晤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分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密组织、认真开展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重点区域和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对有效;各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深入排查、综合治理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关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要害部位;要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火灾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