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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 发布日期: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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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应对信息
  • 载体类型:电子文档
  • 公开方式:网上公开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景区 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鼓浪屿景区安全综合检查督办工作机制》的要求,为加强鼓浪屿景区安全管理,确保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平安稳定,结合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指导,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和解决问题。

二、目标任务

围绕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深入细致的排查和整治景区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达到重大隐患及时消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努力实现景区安全生产平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小组

组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鼓浪屿管委会管理处副处长)

副组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员单位:1.鼓浪屿管委会机关、所属单位主要领导;

2.鼓浪屿驻军单位主要领导。

四、排查范围及内容

1.历史风貌、核心要素点:历史风貌保护建筑、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监测、保护管理及防火防损害工作。

2.在建工程项目:鼓浪屿景区各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查管理;作业机器、安全防护网、脚手架等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3.房屋:整危公房、危及公共安全的私危房和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

4.国有景点: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所属的园区、景点和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等的旅游设施、危险地带、危险品存放、火源管理、用电管理、旅游疏导等的安全防范工作;重要部位、重要场所的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的应急处置工作。

5.消防:鼓浪屿景区建筑工地、园区、景点等的消防设备设施、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火患防治管理工作。

6.海上交通安全:鼓浪屿钢琴码头广场、鼓浪屿三丘田码头广场、鼓浪屿内厝澳码头广场等的码头管理、旅游安全秩序和应急处置工作;候船室、趸船、船舶运行的管理;鼓浪屿黄家渡渡口、渡船社区生活码头船舶管理及物资出入安全。

7.家庭旅馆:日常消防安全和火患防治管理工作,由家庭旅馆协会自查为主。

五、安全责任

(一)鼓浪屿管委会:督促检查景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通讯联络,保持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

1.管理处(安办):负责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安全数据调查、隐患排查计划拟制、检查机制落实、日常工作协调和重点问题督办。

2.规划处:负责鼓浪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3.文保处:负责鼓浪屿核心要素点、文物、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击、防虫蛀、防违建、防结构性损毁等工作。

4.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景区旅游安全协调检查、旅游管理督查等工作。

5.办公室:负责相关综合保障工作。

6.财务处:负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接。

7.监察室:负责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中违纪违规、懈怠工作、安全问题等的纪律查处。

8.鼓浪屿房管所:负责公房公共安全管理、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

9.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负责鼓浪屿国有景点、园区、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旅游安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地、简易工棚的管理工作;防护栏、基坑、围墙等方面的加固防范工作;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修复保障工作。

10.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点信息监测、数据归结和警报发出;及时发布大排查工作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

11.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负责文物安全和所辖馆舍的防火、用电、防损害工作。

12.鼓浪屿历史风貌保护办公室:负责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及防火防损害工作,确保旅游公共环境房屋安全。

13.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负责在建工程标准化施工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从封闭施工、环保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鼓浪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申遗核心要素点及其它相关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损、防蚀、防破坏等工作。

(二)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负责轮渡候船室、趸船、厦鼓客渡船海上航行的安全;落实实名制订票、乘船措施,加强码头管理和游客过渡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东渡邮轮中心码头、厦门轮渡码头及鼓浪屿三个码头旅游交通组织有序;做好防火、防碰撞、防倾斜、防伤害、防群体性事件、防突发事件有效准备;强化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过渡。

(三)黄家渡边防工作站:负责黄家渡渡口社区生活码头建筑材料上岛的管理工作。

(四)鼓浪屿消防中队:负责辖区消防,加强建筑、景点、园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动员部署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工作部署,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自查整改、认真开展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于2月15日—27日期间,组织自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查缺补漏、及时督办

景区安委会将对各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将加大日常联合检查力度和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关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单位,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梳理、及时通报

景区各相关单位要将自查整改的情况于2月28日前报景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chenyi@gly.cn,电话:2069887),及时总结不足之处,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