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204-11-20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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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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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应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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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鼓浪屿景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厦门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厦汛电【2016】10号)和《关于传达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迅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汛电【2016】23号)的要求,为及时发现防汛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今年鼓浪屿景区安全度汛,结合鼓浪屿景区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各类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重点
    (一)做好直管公房、私危房、风貌建筑等的安全检查
    1.整危公房、危及公共安全的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一是对存在屋面漏雨、楼层渗水、倾斜墙体、外墙空鼓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组织排险、妥当防护整治;二是组织工程监理和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防护网(架)安装不到位等现象,进行及时纠正;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危房或因建筑引起的公共安全问题,及时发放排险、加固通知书和设置安全警示牌;四是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排查提出建议方案报安委会研究。
    2.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及防汛、防雷、防火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房管所(风貌办)
    (二)做好社区公共安全检查
    1.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防汛监管工作。
    2.居民区内易发内涝点、地质灾害点的排洪排泄、排险措施。
    3.密切关注汛期动向,及时做好社区危房的居民宣传、解释转移工作
    4.联合管委会安办做好防汛等其它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街道办
    (三)做好景区旅游安全检查及应急保障工作
    1.旅游景点、旅游场所、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防水、防损害工作。
    2.建设工地、简易工棚、地质灾害点、防护栏、基坑、围墙等的管理工作。
    3.所辖海滨浴场及危险地带的监管工作,加强临海景点的安全提示和周末、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4.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检修工作。
    5.配备足够的旅游服务人员,做好暴雨、台风和极端天气情况下游客滞留应急突发事件的生活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管委会市场处、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四)做好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1.塌陷路面、水沟淤积、沿海防护栏的检查、修复工作。
    2.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加固工作。
    3.山体巡查工作,及时清除雨季断枝。
    4.景区防洪抢险工作。
    责任单位:思明区市政管理中心、思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五)做好申遗整治工程施工、信息监测安全检查
    1.鼓浪屿景区防汛度汛期间,政务网站、短信平台、LED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2.在建工地的防水、防损害工作。
    3.在建工地的防护架(网)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安全到位的工作。
    4.在建工程的环保施工工作。
    责任单位:管委会规划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和监测管理中心、开元国投、鼓浪屿建设开发公司、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筹建办
    (六)做好景区交通安全检查
    1. 船舶运营、码头管理和海上交通等的各项安全工作。
    2.鼓浪屿各类型电瓶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派出所、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七)做好与民生有关的公共安全检查
    1.鼓浪屿供电所、水务站设备的巡线巡检、民生保障工作。
    2.辖区燃气和工业氧气的购买、使用、运送、储放、回收的监管工作;燃气供用点安全设施、燃气储放等的监管工作。
    3.鼓浪屿景区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街道办、思明区市政管理中心、鼓浪屿消防中队、鼓浪屿供电所、鼓浪屿水务站
    二、隐患排查时间及方式
    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20日,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完善基础台账。
    4月21日—4月22日,管委会安办将联合鼓浪屿街道办安监站等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次防汛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二)加强培训,规范检查。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此次防汛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检查表,对参检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参检人员掌握工作要领,实施规范检查。
    (三)严格自查,抓紧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四)做好防御,信息互通。要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抢险物资要备齐、抢险力量要备勤、联动预案实时就位;同时,各单位间要做好信息互通畅通。
    (五)强化值班,落实责任。管委会各单位要按照《值班制度》(修订)要求,严格落实暴雨二级、台风三级,黄金周、小长假及其它应急情况下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加强班和驻守过夜制度;按照《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驻岛有关党政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一岗双责和抓行业必须抓安全”要求,协调好人员力量,切实做好物资、人员储备,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