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204-11-20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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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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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应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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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景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检查方案

鼓浪屿景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的专题学习布置会的要求,鼓浪屿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郑一琳高度重视,召集景区安委会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成员专题学习、专题研究、专题布置景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为及时发现防汛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结合鼓浪屿景区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景区各类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检查方案制定如下:

一、隐患排查内容

(一)直管公房、私危房、风貌建筑等安全检查

1.整危公房、危及公共安全的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一是对存在屋面漏雨、楼层渗水、倾斜墙体、外墙空鼓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组织排险、妥当防护整治;二是组织工程监理和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防护网(架)安装不到位等现象,进行及时纠正;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危房或因建筑引起的公共安全问题,及时发放排险、加固通知书和设置安全警示牌;四是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排查提出建议方案报安委会研究。

2.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及防汛、防雷、防火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房管所(风貌办)

(二)社区公共安全检查

1.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安全隐患和防汛监管工作。

2.居民区内易发内涝点、地质灾害点的排洪排泄、排险措施。

3.密切关注汛期动向,及时做好社区危房的居民宣传、解释转移工作

4.联合管委会安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防汛等其它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街道办

(三)景区旅游安全检查及应急保障工作

1.旅游景点、旅游场所、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防水、防损害工作。

2.建设工地、简易工棚、地质灾害点、防护栏、基坑、围墙等的管理工作。

3.所辖海滨浴场及危险地带的监管工作,加强临海景点的安全提示和周末、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4.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的检修工作。

5.配备足够的旅游服务人员,做好暴雨、台风和极端天气情况下游客滞留应急突发事件的生活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管委会市场处、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四)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安全检查

1.塌陷路面、水沟淤积、沿海防护栏、基础市政设施的检查、修复工作。

2.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加固工作。

3.山体巡查工作,及时清除雨季断枝。

4.景区防洪抢险工作。

责任单位:思明区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思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鼓浪屿绿化科

(五)申遗整治工程、信息监测安全检查

1.鼓浪屿景区日常安全检查、防汛度汛、特殊天气期间,政务网站、短信平台、LED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2.在建工地的防水、防损害工作。

3.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到位的工作。

责任单位:管委会规划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和监测管理中心、开元国投、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筹建办

(六)景区海陆交通安全检查

1. 船舶运营、码头管理和海上交通等的各项安全工作。

2.鼓浪屿各类型电瓶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派出所、厦门轮渡有限公司

(七)做好与民生有关的公共安全检查

1. 鼓浪屿供电所、水务站设备的巡线巡检、民生保障工作。

2. 辖区燃气和工业氧气的购买、使用、运送、储放、回收的监管工作;燃气供用点安全设施、燃气储放等的监管工作。

3.鼓浪屿景区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鼓浪屿街道办、思明区鼓浪屿市政管理中心、鼓浪屿消防中队、鼓浪屿供电所、鼓浪屿水务站

二、隐患排查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完善基础台账。725日—729日,管委会安办牵头、鼓浪屿街道办安监站协调,驻岛有关单位参加,以旅游设施、市政设施、居民安全、公共安全、房屋管理和防洪排涝、防火防爆等为重点,组织全岛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二)加强培训,规范检查。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此次防汛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检查表,对参检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参检人员掌握工作要领,实施规范检查。

(三)严格自查,抓紧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四)做好防御,信息互通。要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抢险物资要备齐、抢险力量要备勤、联动预案实时就位;同时,各单位间要做好信息互通畅通。

(五)强化值班,落实责任。管委会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值班制度》(修订)要求,严格落实暴雨二级、台风三级,黄金周、小长假及其它应急情况下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加强班和驻守过夜制度;按照《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驻岛有关党政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一岗双责和抓行业必须抓安全”要求,协调好人员力量,切实做好物资、人员储备,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6725日      

    (联系人:钟承燕  联系电话:206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