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204-11-20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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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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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应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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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景区安委会2016年“清明节” “五一小长假”安全工作保障方案

 
  鼓浪屿景区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打造鼓浪屿安全可靠的公共环境,营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现制定下发《鼓浪屿景区“清明节”“五一小长假”期间安全工作方案》,望景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分解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一)旅游安全监管要有力。由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牵头协调,做好景区内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对外公开运营的旅游场所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保障设施、旅游安全措施的监管;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负责做好日光岩、菽庄花园等景点的狭小区域旅游秩序维护工作。根据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合理设置游览路线,加强应急处置设施配备和组织演练,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游客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引导。由思明区旅游局牵头,思明区旅游质监所具体负责,加强无证导游打击力度,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等问题。
  (二)旅游应急保障要及时。依据《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3.保障职责”分工,由厦门市轮渡有限公司在厦鼓相关旅游码头周边应增设少量城市家具(座椅)、直饮水(提供少量热水),为年老体弱者提供休息室和哺乳对象提供育婴室。准备1000份左右方便面、2000瓶矿泉水等易储存应急食品,存放于鼓浪屿三丘田码头、内厝澳码头、邮轮中心、嵩屿码头,定期更新、就地保障;由管委会市场处视情调集鼓浪屿夏商民兴超市等食品物资实施紧急供应,引导游客在定点、预留餐馆时刻就餐(执行方案由责任单位制定),保障游客基本饮食。遇暴雨等突发天气时,联系开放有条件的应急避难公共场所:鼓浪屿龙山洞等人防设施、鼓浪屿人民体育场、人民小学、厦门二中、音乐学院、福建工艺美院等,视情为上述应急场所提供基本的保障条件。协调组织发动机关、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及志愿者队伍,在各安置点负责滞留游客的具体安置工作夜间与旅游滞留特殊情况时,与家庭旅馆协会联系,有序引导游客休息、投宿。
  节日期间,为解决游客正常用餐问题,由市场处视情联系夏商、古龙等大型国有餐饮企业在延平公园、内厝澳等设点为游客临时集中供餐。如需退换票的,由管委会市场处协调帮助游客退换景点门票、旅游船票,协调其他景点保障权益。
  (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到位。由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安办牵头,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协调武警厦门支队、黄家渡边防工作站、鼓浪屿消防中队、鼓浪屿好八连等单位共同做好厦门市港务集团下辖的轮渡公司、厦门市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码头、广场的旅游安全秩序和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往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作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现有码头功能,采取快进快出的方式运送游客,在码头游客聚集达到一定数量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游客滞留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当鼓浪屿单日游客量达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的单日最大旅游承载量6.5万人次时,各码头应停止继续向鼓浪屿运送游客,改为“只出不进”的方式。(“单日最大旅游承载量”的含义已明确为“单日进入鼓浪屿的人数,其中包括游客、市民,同样也涵盖了白天航班和夜间航班运送数量)。
  (四)旅游文明督导提升要具体。由管委会市场处负责,鼓浪屿游客中心与岛上相关执法部门保持联动,接受游客咨询、投诉,根据投诉内容及时分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转接的投诉,也要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置,有效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等相关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旅游信息发布、市容市貌、宣传促销、引导消费、质量监督、价格监督、餐饮住宿安全、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管委会市场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在门户网站、智慧旅游平台、短信推送上加强相关宣传和提示宣传力度,发布鼓浪屿实行最大承载量6.5万人次的规定、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过渡及上岛文明旅游信息,提醒游客错峰出游;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要在机场、火车站、厦门北站等主要游客集散地加强鼓浪屿限客、航线、票务等信息宣传,疏导游客;各景点、永顺观光车公司要规范旅游服务窗口管理,加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树立“人人是景区形象”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窗口工作岗位职责,积极、热情为游客提供服务;思明区市政管理中心、思明区环卫处要在节日期间增加人手,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增加移动公厕投放数量,做到数量充足,位置合理;由管委会市场处负责,思明区旅游质监所、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温馨国旅要重点做好对游客的文明宣传和旅游安全宣传,按照省、市旅游局的要求,利用网站、短信、广播、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及安全告知等行动,将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宣传覆盖到每位游客。
  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五)私运私载要杜绝。一是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思明边防大队、黄家渡边防工作站具体负责,协调厦门港口管理局、水上派出所等做好黄家渡渡口、渡船社区生活码头船舶管理。加强黄家渡船管站的工作力量,如发现小木船私运游客,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带班领导处置;如发生小木船罢运或者其它原因聚集苗头,由鼓浪屿街道办协调厦商公司、轮渡公司、板车队等,确保鼓浪屿日常所需物资供应充足顺利。二是由鼓浪屿管委会管理处牵头,协调厦门港口管理局、海洋渔业局、黄家渡边防工作站,严控严防小木船冲滩上岸的危险行为。三是由思明区市政管理中心负责鼓浪屿环驳岸设施检修、主要旅游道路公共部分的维护,防止设施老化伤人。
  (六)公共安全要强化。一是由鼓浪屿市政中心牵头,抓好鼓浪屿社区雨污管沟、下沉箱的清理,落实沼气监管要求。加强对华润、华达燃气供用点安全设施、燃气储放等的监管力度;按照辖区理念和24小时理念,做好破损路面、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急修复和管理工作,做好内涝点的监控、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节日期间鼓浪屿供电、供水、燃气、照明、综合管网抢修和恢复等工作。加强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防范点的巡查,配备好应急物资,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牵头搞好社区燃气、工业氧气的购买、使用、运送、储放、回收检查,协调落实社区化粪池疏浚清理。二是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节日期间辖区的防火、防电和家庭旅馆自身火患防治管理的工作;三是由食卫卫计单位做好节日期间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及时处理出现的违法行为;四是由鼓浪屿消防中队牵头加强辖区消防工作,加强建筑、家庭旅馆、林区等消防安全巡查,确保安全。
  三、协同配合,不断强化市容市貌管理
  (七)市容管理力求持续。由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一是协调鼓浪屿街道办、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结合《厦门轮渡至鼓浪屿钢琴码头航线过渡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做好对鼓浪屿摊贩过渡卡查处的限制力度;二是做好对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商户、门洞经营、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垃圾落地、行乞人员、违建工程等的巡查整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纠正、处理;三是加大工地扬尘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巡查整治,对各类建设工程要求做到施工场地有防护网,进行封闭施工和湿式施工,建材堆放有序,及时清运土头和回填、修复路面。四是由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抓好节日期间鼓浪屿景区商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控打击力度;加强打击无证售假售私、流动摆摊售假等行为。
  (八)环境卫生力求干净。由思明区环卫处负责,加强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桶,加大公共厕所清洗力度,及时清运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垃圾。
  (九)市场消费环境力求规范。由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一是做好对商家的诚信教育;二是扩大消费提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大辖区违法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四是增强应急值班力量,快速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增强游客满意度。
  (十)社会治安措施力求优化。由鼓浪屿派出所负责,一是加强游客密集的三丘田码头、内厝澳码头、扒窃易发的街心公园一带、治安管理重点的家庭旅馆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查,增强游客的安全感;二是加强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三是做好窗口服务,延续“屿家亲”品牌形象。
  (十一)执法保障布局力求伴随。由思明区政法委协调,鼓浪屿街道办、鼓浪屿派出所具体组织力量,对城市执法、旅游质监、烟草稽查、市场监管、旅游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全程伴随保障。依据公共安全智能,主动、及时处置人员聚集场所可能出现的拥堵、暴力抗法等问题,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旅游、执法或管理负面事件。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十二)启动联动预案。认真分解《鼓浪屿景区安全管控联动预案》和《鼓浪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预案》责任。成立鼓浪屿“清明节”“五一节”小长假应急指挥部,由鼓浪屿管委会主任郑一琳担任总指挥,思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高润和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梁怡新担任副总指挥,思明区政府和鼓浪屿管委会相关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鼓浪屿三丘田码头应急指挥中心,由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做好保障(联系人:黄育斌13606924941)。鼓浪屿管委会当天带班领导担任指挥部当日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大事项,要在20分钟内赶赴现场或者到达指挥部。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鼓浪屿公安派出所、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思明区市政管理中心、思明区环卫处带班领导每天下午3点之前到三丘田码头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处理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
  节日期间,鼓浪屿景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一是如遇到问题、困难、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各自单位带班领导报告并按指示处置;二是如各单位带班领导对报告事项无法协调处置的,应及时由该领导向应急指挥部带班领导报告,相关单位按指示处置;三是应急指挥部领导对报告事项无法协调处置的,应及时通报副总指挥或直接向总指挥报告,由带班领导按副总指挥建议或总指挥的指示要求,部署相关单位抓紧落实。
  (十三)细化日常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特别是各个工作事项的牵头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要敢于担当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由管委会规划处负责,开元国投要做好对鼓浪屿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现场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外架防砸棚、安全警示牌等要严格按施工要求安装到位;工地上的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要归类整理并围挡防护;污染地面的涂料和污水要及时清理。管委会所属单位:鼓浪屿房管所(风貌办)要加强整危公房、危及公共安全的私危房、空置危房的排险和加固工作;加强风貌建筑、53个申遗核心要素的保护管理及防火防损害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旅游公共环境房屋安全。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要加强园区、景点、开放式公共博物馆舍的旅游疏导工作;要加强建设工地、简易工棚的管理工作,做好防护栏、基坑、围墙等方面的加固防范工作,确保旅游安全;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公布游客容量,公开疏散提示,做好防拥挤、防踩踏、防意外事件;要重视做好海滨浴场及危险地带的监管,加强临海景点的安全提示和节日的值班工作,确保游客安全;园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如休闲椅、廊亭、公厕、垃圾桶等都应处于完好状态,以方便游客为主提供设施保障。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要加强门户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和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发布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信息。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筹建办要做好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防火、用电、防损害工作。
  (十四)优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合力,主动担当,防止推诿扯皮和不作为。
  向武警厦门支队请援的战士,厦门轮渡有限公司要做好武警战士的交通、误餐、饮水等保障。
  (十五)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在清明节、五一节前对船舶运输、码头管理、旅游景点、餐饮住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自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处突方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3月29日—31日,4月27日—28日管委会安办、鼓浪屿街道办、鼓浪屿相关单位将组织对景区安全工作进行联合抽查。
  (十六)严格落实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请鼓浪屿各单位于3月29日、4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清明节、五一节值班表电子版发至管委会管理处汇总,并传真一份(电话:2069887,传真:2060658),值班总表思明区政府办一份、管委会值班室一份、鼓浪屿街道办一份,厦门轮渡有限公司三丘田码头应急指挥室一份。
  驻岛单位每日下午5:00前将当日的值班情况上报到管委会和街道办。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及时准确报送、发布信息,在上报到管委会和街道办的同时,上报到市委和市政府。管委会值班员要在当日15:00前做好景区各项数据统计工作,每天的值班情况,值班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向市有关部门、思明区总值班室和委主要领导报告。
  管委会所属单位于4月5日上午9点、5月3日上午9点前将分别将清明节、五一节安全工作情况小结电子版交安办陈轶(电话:2069887,邮箱:chenyi@gly.cn)。市场处于4月5日上午10点、5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旅游分析数据报安办陈轶(邮箱:chenyi@gly.cn)。
 
 
   鼓浪屿景区安委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