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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鼓浪屿管委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景区的详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景区内的各项建设。保护景区内的名木古树、植被园林、海域沙滩和文物古迹等风景名胜资源。负责景区内居民点的建设管理和岛上直管公房管理、维护修缮。维护景观环境和自然风貌,做好资源保护和旅游市场的开发管理,做好风景旅游区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鼓浪屿申遗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鼓浪屿管委会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鼓浪屿管委会机关 |
行政机关 |
30 |
29
|
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
13 |
2 |
鼓浪屿房屋管理所 |
行政机关 |
5 |
3
|
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
经费自给事业单位 |
96 |
9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鼓浪屿管委会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编制鼓浪屿专项规划和景区详细规划,保护景区景观环境和文物古迹等名胜资源,做好旅游文化活动和风景旅游区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鼓浪屿申遗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建设。
(二)鼓浪屿提升整治。
(三)鼓浪屿申遗阶段性工作。
(四)波士顿灵光堂管风琴修复、安装。
(五)挖掘文化资源,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鼓浪屿管委会部门收入预算为257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30.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历年结余10080.01万元,其他收入32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735.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6.78万元,公用支出355.31万元,项目支出23363.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30.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3.11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和房管所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7.79万元。主要用于鼓浪屿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5.92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和房管所在职人员医疗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54.52万元。主要用于鼓浪屿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和游览区管理处在职人员医疗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7.16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和房管所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60.75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和房管所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940.31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和房管所专项业务费及发展经费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3.57万元。主要用于鼓浪屿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九)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1307.49万元。主要用于公园景点运行日常管理经费、景点各种维修维护费和波士顿灵光堂巨型管风琴修复、安装等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费用。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0.1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31.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