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204-gwh0301-2012-042
  • 发布机构: 鼓浪屿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12-07-16
  • 文 号: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策文件解读
  • 载体类型: 电子文档
  • 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旅游产业战略解读

 

8月15,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海洋经济和旅游产业发展。会议讨论了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多处提到关于鼓浪屿的保护、建设、发展,于伟国书记、刘可清市长在讲话中也多次提及鼓浪屿,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鼓浪屿旅游发展的空前重视。
政策解读
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释放出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一组政策“组合拳”亮相,从科技创新、海洋经济、旅游产业三大方面推进厦门发展,为特区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动力。8月16《厦门日报》对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现摘要如下: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旅游产业战略解读
发展目标
  把旅游业打造成我市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750亿元,年均增长16%,接待境内外游客达到5688万人次、年均增长15%,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0%以上,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亮点举措
  (1)打响海峡旅游品牌。探索与金门共建“厦金旅游协作特区”,大力发展涉台旅游产品,继续推进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集美台湾旅游文创中心以及台湾医疗旅游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开展青礁慈济宫国家
4A级景区创建工作。
  (2)突出打造四大系列产品。一是滨海旅游、二是商务会展旅游、三是休闲度假旅游、四是文化旅游。
  (3)推动旅游企业上市。力争用三年时间,引进3-5个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知名旅游企业和大型旅游项目落户厦门,做大做强国有旅游龙头企业,力争推出1-2家旅游企业上市。
  (4)营造优质环境。到2015年,力争开通第二条洲际航线;建设全国一流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网点;提升改造往返鼓浪屿的轮渡码头客运系统;缓解节假日游客停车难问题;到2015年,各区实现五星级饭店全覆盖。积极推进厦漳泉龙旅游行业的深度合作,加强与土楼、大武夷、妈祖文化等海西知名品牌的联盟,构建以厦门为中心的2小时旅游经济圈。
  (5)创新体制。改革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成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立统一高效的旅游执法机制;推进鼓浪屿风景名胜区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6)加大财政投入。从2012年起,市财政逐年增加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到2015年,年度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至1亿元以上。各区也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
 
权威声音
  副市长国桂荣:
我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海峡旅游、重点打造滨海旅游、商务会展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文化旅游等特色产品,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还提出现阶段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提高规划水平、打响海峡旅游品牌、突出发展重点、壮大企业主体、营造优质环境等。为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我市根据旅游产业特点和近年旅游产业政策措施执行的情况,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源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实行税费优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项政策。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