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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内容

编号:201710182210134368
申请日期:2017-10-18
申请人 林** 性别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公共信箱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鼓浪屿龙头菜市场附近龙头路348号和龙头路350号两家餐饮店店外路面上占道经营
内容 鼓浪屿龙头菜市场附近龙头路348号和龙头路350号两家餐饮店店外路面上占道经营,将桌椅摆放在店外供客人用餐使用,广告牌等物也都摆放在路中,除占道影响交通外,客人用餐时的喧哗吵闹也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受理部门 公共信箱 受理人 网站管理员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答复内容 接到投诉我队派员前往龙头路348号、龙头路350号进行调查处理,执法队员已对该处经营者进行劝导纠正,责令其收撤占道桌椅及广告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影响周边住户正常通行,同时注意文明用餐,避免喧哗吵闹,防止噪音扰民行为,我队也将派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与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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