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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709181452259467
申请日期:2017-09-18
申请人 张** 性别
年龄 25 职业
信访部门 主任信箱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关于延平路37号无证经营餐厅问题
内容 延平路37号,无证经营餐厅,在营业期间,产生大量污染和澡音,请工商城管部门给以取消
受理部门 主任信箱 受理人 网站管理员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答复内容 已将您的问题告知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现收到回复如下: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7年9月2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延平路37号,洪海燕经营的厦门市思明区爱上墅旅馆进行检查,有关情况反馈如下:1、该场所有营业执照。2、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对其开具了监督检查意见书(文书号),责令其立即改正。3对于投诉人反映的“噪音、污水”等问题,我所已向主管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及环保部门抄告。 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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