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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709142219191262
申请日期:2017-09-14
申请人 汤** 性别
年龄 47 职业
信访部门 主任信箱 问题类别 投诉
主题 投诉丽之岛门口阿芳卤面
内容 丽之岛酒店门口的阿芳卤面店,漫天要价,消费也不给发票,只给小票。
受理部门 主任信箱 受理人 网站管理员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答复内容 已将您的信息反映给龙珠公司,现收到回复如下:一、关于价格存在异议的问题:经现场查勘,阿芳卤面点餐窗口、结算台均设有价目表,有做到明码标价,可能是现场工作人员与顾客存在沟通问题,导致异议; 二、关于现场消费不开具发票问题:经了解,丽之岛游客供餐中心由厦门家的味道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发票均需向厦门总部领取,现场发票已用完,故无法及时向游客开具发票。 针对上述情况,我司电话联系信访人汤建华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就用餐过程产生的问题深表歉意,丽之岛供餐中心后续将加强现场人员的服务质量,随后通过快递补寄发票。汤建华先生表示理解,同时,明确表态发票可不用补寄了。 龙珠公司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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