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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708211208551802
申请日期:2017-08-21
申请人 黃** 性别
年龄 50 职业
信访部门 主任信箱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古浪嶼房產問題
内容 你好,本人是古浪嶼海坛路31号房屋其中一位合法擁有人,最近聽說祖屋的地權有事件發生,但因本人住在香港多年,而地址也改了,因此祖屋的所有事宜也無法與我联系上,請問我該如何將我的聯絡資料,提供給有关部門。可以在網上做這些事情嗎?謝謝幫忙。
受理部门 主任信箱 受理人 网站管理员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答复内容 已将您的问题反映鼓浪屿房屋管理所,收到回复如下:经查,鼓浪屿海坛路31号房屋系私房,非鼓浪屿房屋管理所直管公房,投信人诉求已超出公房管理职责范围,建议黄先生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 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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