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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内容

编号:201708171459385550
申请日期:2017-08-17
申请人 吴** 性别
年龄 0 职业
信访部门 公共信箱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下阶段将如何处理危房?
内容 下阶段将如何处理危房? 在人来人往的安海路23号,内厝澳路127、129号,是两处危房。尤其内厝澳路127、129号,门坏了,可以直接看到房内的情形,里面没有地板,直接就是光光的腐烂的原木。没有任何的围挡。 我很诧异于这两处危房在大整治中,竟然没有整治。 1、是因为私房或者什么原因,没有整治? 2、下一阶段职能部门将如何整治岛上的危房?这些危房,既影响观瞻,又有安全上的的隐忧。 互动交流没有上传照片的功能,不然,可以上传照片,让诸君看看触目惊心的照片,“皇冠上的宝石”的污垢。
受理部门 公共信箱 受理人 网站管理员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答复内容 已将您的问题反映给鼓浪屿房管所,现收到回复如下:一、根据《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有代管人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无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检查修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信访人反映的几处房屋均为私房,且我们对私危房已多次发放解危治理通知书,督促业主对危房进行修缮。 二、鼓浪屿行政服务中心已开设窗口受理私危房的修缮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批,同时职能部门也正在制定全岛的危房治理方案,通过修缮、置换等办法对全岛的危房进行综合治理。 厦门市鼓浪屿房屋管理所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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