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浪屿部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7-12-22 浏览数:400

福建路52、54号,复兴路78号,旗山路5号,永春路69号,鹿礁路44号,中华路13号,复兴路60号所有权人: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及《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我委已编制福建路52、54号,复兴路78号,旗山路5号,永春路69号,鹿礁路44号,中华路13号,复兴路60号保护方案,该保护方案已通过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已形成审定稿。现根据《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特将保护方案审定稿公示于鼓浪屿政务网公告栏,如您对保护方案有异议,请您在公告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联系人:陈小娇

联系电话:2032106

传真:2046609

 

附件:

复兴路60号.pdf

完整本——福建路52、54号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pdf

 

完整本——复兴路78号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pdf

 

完整本——鹿礁路44号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pdf

 

完整本——旗山路5号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pdf

 

完整本——永春路69号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20170519.pdf

 

中华路13号.pdf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