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遗路上,你我同行”活动获得“以奖代补”资格的项目公示

日期:2017-08-28 浏览数:614

根据厦鼓管〔2016〕31号文件精神,经单位、团体或个人申报,专家评审,鼓浪屿管委会研究,现将2017年鼓浪屿“申遗路上,你我同行”活动获得“以奖代补”资格的项目公示如下:

文化体育活动:

雷厝夏威夷电吉它组合

团体

10人以下

2场

琴岛小乐队

团体

10人以下

2场

鼓浪屿夜莺组合

团体

10人以上

2场

鼓浪屿光明动力音乐沙龙

团体

10人以上一场

2场

10人以下一场

鼓浪语音乐沙龙

团体

10人以上

3场

琴岛奋进门球队

团体

10人以上

1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3日;若有异议,请实名向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反映,联系电话:2062886,地址:鼓浪屿复兴路69号。

 

鼓浪屿管委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