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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8 浏览数:614
根据厦鼓管〔2016〕31号文件精神,经单位、团体或个人申报,专家评审,鼓浪屿管委会研究,现将2017年鼓浪屿“申遗路上,你我同行”活动获得“以奖代补”资格的项目公示如下:
文化体育活动:
雷厝夏威夷电吉它组合 |
团体 |
10人以下 |
2场 |
琴岛小乐队 |
团体 |
10人以下 |
2场 |
鼓浪屿夜莺组合 |
团体 |
10人以上 |
2场 |
鼓浪屿光明动力音乐沙龙 |
团体 |
10人以上一场 |
2场 |
10人以下一场 |
|||
鼓浪语音乐沙龙 |
团体 |
10人以上 |
3场 |
琴岛奋进门球队 |
团体 |
10人以上 |
1场 |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3日;若有异议,请实名向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反映,联系电话:2062886,地址:鼓浪屿复兴路69号。
鼓浪屿管委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