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日期:2017-04-20 浏览数:604

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鼓浪屿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1人(辅助岗)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3.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作品的优先。

(二)会务保障工作人员1人(工勤岗)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3.有会务保障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鼓浪屿政务网(www.miaomuqk.com)同时公布。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17:30;

2.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发送至电子邮箱gwhzzrs@gly.cn

(三)资格审核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鼓浪屿管委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电话告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2:00。

3.资格复审地点: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地址:鼓浪屿复兴路28号四楼)。

4.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近期1寸证件彩照4张(报名表贴1张,另3张背面书写姓名上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鼓浪屿政务网(www.miaomuqk.com)。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鼓浪屿管委会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结果由鼓浪屿管委会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诉,经管委会同意后另行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鼓浪屿管委会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鼓浪屿管委会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鼓浪屿政务网(www.miaomuqk.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个月内提供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完整材料,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鼓浪屿管委会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鼓浪屿管委会的再复核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辅助岗月工资约为2300元(已扣除按规定应缴交的社保等费用,不含年终绩效奖励),工勤岗月工资约为1600(已扣除按规定应缴交的社保等费用,不含年终绩效奖励),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4月2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4月2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见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鼓浪屿管委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鼓浪屿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2-2086203。

 

附件:

1.《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