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渡公司与水上派出所建立失物移交机制

日期:2012-12-17 浏览数:454

轮渡公司作为交通旅游服务窗口单位,经常拾到乘客丢失的物品。大多失物在公司员工的努力下都能及时归还给失主。对极少部分寻找失主无果的失物,轮渡公司客运科主动与水上派出所联系,经协商后决定将长期无人认领的失物,在双方核对清楚的情况下移交给派出所代为保管,希望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继续寻找失主,早日物归原主。 (客运科 郑玮琳)

船队

1127日,邮储6号船拾到乘客遗失的袋子一个,内有钱包、演出服、皮鞋等。

客运科

11120日,厦门站站务班组拾到身份证一张。

2111日,鼓浪屿站站务班组拾到皮衣两件。

3114日,鼓浪屿站站务班组拾到旅行包一个,内有手机一部、墨镜一副、身份证一张、银行卡数张。

4119日,鼓浪屿站站务班组收到船上雅座移交的旅行包一个。

51123日,船上雅座售票员黄小娟拾到钱包一个。

61124日,厦门站售票处售票员张美羡拾到钱包一个。

(以上所有物品均已归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