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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管委会关于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016年,鼓浪屿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截至12月31日,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开展顺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闽审改办〔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审改办审核确认,鼓浪屿管委会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10项,责任清单39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职权目录等专栏,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二)积极推进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务版网站主动公开重要旅游工作、公示公告、安全应急管理、黄金周旅游温馨提醒、鼓浪屿音乐厅天天演预告等,做好旅游服务工作;重新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其办事程序,并及时在网站专栏公开;为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化、规划化和高效化,我委筹建了市民服务中心,将涉及服务企业和居民的相关职能及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让企业和居民“进一家门、办多件事”。并将入驻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审批表格和内部办事流程均在窗口及网上予以公示,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市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后,及时将《三部法规如何助推鼓浪屿整治提升》等解读材料上网公开;同时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也对这三部法规的出台背景和具体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互动;主动邀请厦门日报、晚报等主流媒体进行采访和宣传,并把媒体解读的报道也集中“收集”到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配合鼓浪屿申遗工作,我委建设了“鼓浪屿综合管理中心”,对鼓浪屿投诉、市民诉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解、联动解释、分层回复,有效整合景区管理、社会管理和依法管理工作。
(四)组织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切实增强网络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由所属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每周出一次舆情监测报告,及时将有关鼓浪屿的敏感信息、不实网络舆情整理、报告,并第一时间进行回应与正面引导,有效减少负面或不实舆情的传播。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1名副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补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指导。同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不断调整、细化管委会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把本单位重大决策、权力运行、提供服务和管理情况,财务收支、人事任免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把旅游服务信息作为特色内容予以公开。在主动信息公开方面建立起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流程,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逐渐形成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4条,其中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在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包括政策及解读、管委会文件、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26条;统计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重要建设项目及公告类信息 15条;动态类信息(主要为景区整治提升、文明创建、重大节庆活动等)16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管委会门户网站:在“www.miaomuqk.com”鼓浪屿门户网站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管委会“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中所有栏目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在鼓浪屿管委会(鼓浪屿复兴路28号)一楼及二楼分别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公示管委会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考核情况、评先评优及文明创建、工会活动等相关信息。
3.公共电子屏幕:在鼓浪屿轮渡广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鼓浪屿重要活动信息、景点开放时间及活动安排;异常天气时景点紧急关闭(恢复开放)、轮渡停航(复航)等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形式。截至12月31日,我委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受理申请公开事项时所提供的复印、传真等费用均予减免,暂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大。
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小幅度修改网站版本,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二是推出有关鼓浪屿的微信公众号,积极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新方法。三是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兼职负责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
附件:年度统计报表
鼓浪屿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