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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鼓管〔2010〕5号<?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年度统计报表七个部分。统计数据截至<?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9年12月31日。鼓浪屿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ly. 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办(电话:2570995)。
一 、概 述
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就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我委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作为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配备4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机关各处室和所属相关单位指定一名信息报送联络员,形成管委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网络,以保证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我委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对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在网页上进一步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设置根据管委会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有效,我委严格按照《鼓浪屿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及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开;对于因工作内容变更、人事变动等引起的信息变更,及时对《指南》和《目录》的内容进行更新。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方便公众查询,本委采取了一些配套措施,如设置并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专用电话(0592-2570995),指定专人(设置A、B角)接听、受理依申请公开电话和事项;在厦门市鼓浪屿鹿礁路16号二楼202室(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在游客中心配置一台信息公开专用电子触摸屏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规范信息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全过程,制订了《鼓浪屿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建立起信息工作责任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程序、处理流程、信息保密审查等各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试行)》等系列配套制度,并改进管委会公文处理单,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批,落实公开责任,确保《暂行办法》的有效实施。
(五)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管委会通过公共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工具对《条例》的各项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所属单位负责人、系统内所有信息公开联系人分三批分别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和信息公开专题会上对《条例》进行学习和解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鼓浪屿管委会门户网站首页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作为本委信息公开的载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委信息公开部门组织力量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的信息共分为13个类别、19个子栏目,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在管委会政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至2008年底已全部完成了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其中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2009年,在主动公开的64条政府信息中,主要有以下几类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为1.5%;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为6%;管委会文件(包括一般性文件、总结报告、人事任免等)23条,占总体比例为3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为1.5%;重要建设项目类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为19%;文体、卫生类信息(主要为景区重大节庆活动、市容环境卫生考评等)18条,占总体比例为2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为5%;其他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管委会门户网站:在“www.gly. cn”鼓浪屿门户网站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有栏目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在鼓浪屿管委会(鼓浪屿鹿礁路16号)一楼及办公楼左侧分别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公示管委会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考核情况、评先评优等信息。
3.公共电子屏幕:在鼓浪屿轮渡广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鼓浪屿重要节庆活动信息、景点开放时间及活动安排;异常天气时景点紧急关闭(恢复开放)、轮渡停航(复航)等动态情况。
4.电子触摸屏:在鼓浪屿游客中心设置一台信息公开专用电子触摸屏,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5.新闻发布会:2009年举行新闻发布会2场,内容涉及管委会重大建设管理事项及重大节庆活动等事项。
6、新闻媒体:通过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中国旅游报等宣传报道鼓浪屿重大建设管理及重大节庆活动。
7、咨询电话。专门设立一部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指定AB角接听群众来电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形式。2009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数2件,主要为申请查阅鼓浪屿申报世遗举措、与社区文化发展相关的资料、近年来上岛游客数量等。传真申请数0件,电子邮件申请数0件,网上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数0件,其他形式申请数0件。2008年至2009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4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2009年受理的2件当面申请事项中,均按申请人要求,予以同意公开并当面提供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至2009年止,我委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受理申请公开事项时所提供的复印、传真等费用均予减免,暂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至2009年止,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回首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机关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
2.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七、年度统计报表(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4 |
34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64 |
34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2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4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